江西养猪政策:财政安排7000万元对调控基地能繁母猪,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生猪市场进入周期下行、价格持续回落、行业全面亏损。根据监测分析预判,生猪价格将在二季度末逐步走出低谷,在这段时期内通过政府调控,采取财政激励,将对稳定行业信心和发展预期起到积极作用。

下面祺茂堂生物小编就来具体分享,江西省养猪的最新补贴和福利政策有哪些!

具体补贴头数由各地据实核定,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安排

重磅!江西财政安排7000万元对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决策部署,多次会商沟通,紧急研究措施,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应对“猪周期”下行。

近期,江西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按每头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临时救助补贴。

具体补贴头数由各地据实核定,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安排。其他规模猪场的能繁母猪,由市、县安排资金,参照省里标准予以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本次临时性救助补贴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调控作用,实施精准调控,保护基本产能,传递积极信号,提振行业信心。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做好补贴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到场的同时,将加强服务,指导产能调控基地履行稳产保供义务,保持现有能繁母猪稳定并在三季度恢复到合理的正常水平,切实发挥政策效益。

根据生猪产能调控有关要求,江西省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实行生猪产能保护制度,将能繁母猪存栏300(含)-500头、5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按照养殖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经各地与养殖场户充分沟通、现场核实、审核上报等程序,确定了全省第一批616个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为积极应对“猪周期”,帮助广大生猪养殖场户渡过短期流动性资金困难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与养殖场户服务对接和生产调度,指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履行稳产保供责任,保持生猪生产稳定,特别是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正常区间范围,并在相关生猪生产扶持政策上对产能调控基地给予倾斜。

发挥金融“输血”“活血”作用,促进全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积极应对“猪周期”,帮助广大生猪养殖场户渡过短期流动性资金困难,近日,省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紧急会商研究,出台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发挥金融“输血”“活血”作用,促进全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信贷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导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对到期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

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盲目下调主体评级,在原授信基础上不额外增加授信要求。

在调整信贷规模方面落实协商报告制度,指导银行机构落实银行调整信贷规模报告制度,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要调整信贷规模或提高信贷条件的,应提前与生产企业协商沟通,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指导各地金融办、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银企间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风险。

在创新金融产品、持续优化服务方面,健全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拓宽抵质押范围,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

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含5000头)的规模猪场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形成银企农互助的良好局面。各地金融办指导辖内政府续贷周转金与生猪养殖场户加强对接,为企业到期提供续贷服务。

江西将对这些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给予贷款贴息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将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给予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支持(以下简称贷款贴息),为做好2022年度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对象与方式: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以及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上备案赋码的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和猪场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此外,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贴息时段,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含5000头)的规模猪场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年出栏500-4999头的规模猪场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应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工作程序:

(一)资金安排。全省安排1342万元用于贷款贴息。其中:南昌市542万元、景德镇市55万元、萍乡市25万元、九江市50万元、新余市50万元、鹰潭市20万元、赣州市100万元、吉安市200万元、宜春市100万元、抚州市100万元、上饶市100万元。

(二)制定方案。各设区市要制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细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审核程序、资金拨付等内容,确保贷款贴息工作顺利实施。

(三)组织申报。各地要广泛宣传政策,组织符合贴息政策的企业积极申报,提交贴息申请材料。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截图、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四)严格审核。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企业申报的贷款贴息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应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可按产值比例核定用于生猪养殖的贷款规模。

审核结束后,对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在当地农业农村信息网上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市级核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贷款贴息对象及补助资金予以核定确认。

并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场到户,相关材料存档备查。于10月31日前将贷款贴息实施情况行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全省结算情况报财政部驻江西监管局备核,监管局视情况通过资料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管。

严禁封关设卡,保障鲜活畜产品运输畅通

江西农业厅出台了相关政策扶持养猪业

生猪收购贩运环节中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在销售地征收,不准在收购地征收。从12月初起至2006年6月30日,缓征生猪屠宰环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屠宰上市的生猪,只在市场环节征收市场管理费,每头收费不超过5元。

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在现行标准上,机械化屠宰每头降低5元,手工屠宰每头降低3元。生猪产地检疫收费每头降至2元,肉品检疫收费每头4元,生猪防疫收费每针2元。

延期还贷专项补贴: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大对养猪场(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因市场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符合延期条件的应给予延期。

对生猪贷款利率实行优惠。省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作为生猪良种补贴,用于补助省级原种场种猪选育。市、县两级财政也应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本地种猪场的良种补贴。

开辟运输“绿色通道”:严禁封关设卡,保障鲜活畜产品运输畅通。为养猪场(户)提供及时、有效、准确、可靠的市场信息,鼓励养猪场(户)直接进入市场,减少中间环节,不允许借定点屠宰为名,实行垄断经营。

鼓励养猪场(户)到销售区设立生猪销售窗口或直接参与流通,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

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发展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发挥江西生猪品种资源优势,提高生猪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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