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农民在自家杀猪却被罚款8万元这是为何
2022年3月16号,吉林舒兰某农民私自屠宰生猪肉,贩卖出售500克获利0.58元,却因此被罚10万,原来农民自己杀猪也违法!
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网络已经普及到了每一个人的方方面面,传统的农业也已经无法支撑农民的个人生活所需。
由此我们国内对农民有许多特殊的补贴,而很多相关的政策,也鼓励农民自己回乡创业,共同发展自己的家乡。
但是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大众的关心,为了能保证能吃上安全绿色食品,对于农民自己所养的家禽也有严格的规定。
2022年3月16号,吉林舒兰农民田阳(化名),因私自宰杀猪肉贩卖获利0.58元,被罚款10万元的新闻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PS(文中人物化名处理)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吉林舒兰农民田阳是一个农村人,他在农村已经生活了几十年,因为是生活在农村,所以田阳养了一头黑猪。
在春节过年期间,田阳为了庆祝新年也想省点买肉钱,专门把自己的一头黑猪宰杀用于吃肉。
但是田阳的家庭成员并没有多少,而一头猪肉重达两百多斤,所以田阳发现自己一家人根本吃不完这么多猪肉!
而吃不完剩下的猪肉难免会坏掉,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田阳直接把剩下的猪肉,带到了当地的农贸市场进行贩卖。
可是没想到的是,田阳刚刚在农贸市场卖了一斤猪肉,只收了30块钱,就被前来检查的市监局人员发现。
市监局人员经过询问后,发现卖猪肉的田阳没有合法手续,猪肉也没有检疫证明,所卖的猪肉也是私自宰杀。
因此市监局认定田阳属于非法贩卖猪肉,所以对田阳做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且把剩下的83.28斤的猪肉进行了查处。
而这起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讨论,为什么农民自己杀猪贩卖就违反相关法律?罚款10万是不是有些太重?
今天就让我来聊一聊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于养猪
但是但是很少有人知道,猪是一种脊椎类动物,它因为喜食杂食又非常好养,加上膘肥体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肉类来源,所以猪肉一直是我们最喜欢的美食。
在农村,我经常听到老人常说一句俗语:猪浑身是宝,而老人们会说这句话,就是因为猪的肉除了吃,它的全身都是用的。
相比较我们经常所吃的猪肉,猪肾是补肾填精的,猪苦胆是辅助消炎的,就连我们看不上眼的猪毛,也可以做刷子,猪皮可以做皮鞋,哪怕是猪的名字,也可以用来嘲讽人的智商。
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国内人均所消耗的猪肉数量是世界上的数得着的,2018年全球总猪肉消耗量为112584千吨,而国内一年消耗达到56115千吨。
而更是猪肉良好的消费前景,让我们对于养猪业一直保持旺盛的投资热情,仅在2021全年猪肉的产量就已经有了5296万吨。
而随着猪肉的消耗越来越大,农民传统的养猪方法已经不再适用于社会,市场监管人员也对农民养猪私自宰杀有了严格的规定。
而前文中所说的田阳,正是违反了相关规定,这才被罚款10万元。农民自己杀猪违法吗?
第一点:杀猪后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也就是说杀猪后的具体用处,影响着我们杀猪后会不会违反法律,而农村地区农民个人,是可以不去专门的杀猪点,可以自行宰杀。
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农民杀猪以后不得用于任何盈利服务,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点:自己食用
这个时候作为自己食用的猪,是可以用来自己宰杀,也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更不会有市场监管局来检查证件。
而相应的我们在杀完生猪以后,是可以自己食用,或者是免费送给亲戚朋友家,但是其中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
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私自宰杀、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时,货物的金额不足一万元。
会被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而货物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所以如果我们真的自己宰杀生猪后,选择了拿到市场贩卖,就会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而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什么私自杀猪贩卖会被处罚?
其实我们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田阳之所以会被罚款是因为他没有提供合法的手续,而正是因为这些手续才会造成田阳的困扰!
在案例中,市监局之所以对田阳进行处罚,是因为他所贩卖的猪肉是未经检疫的,流入市场以后很可能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而根据相关的《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因初次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且没有造成危险后果的,是可以给予处罚!
但是坏就坏在田阳已经把猪肉卖给了客户,虽然在案列中,田阳本人吃过猪肉没有什么问题,但不能说明客户吃过就没有问题!
所以农民私自宰杀生猪,是不违反相关法律的,但是如果拿到市场贩卖,就会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对此很多朋友不理解,但是民以食为天,民以食为本,食品安全本身就不是小事,而严格的规定也是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
但是有些时候相关部门的处罚确实有些过于严格,主要是因为田阳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贩卖的猪肉,是没有安全隐患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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