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子公司遭百万级罚款,畜牧业面临经营与环保双重压力
其全资子公司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猪业”)于2022年2月17日在接受现场检查时,因猪场未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处以高达人民币159.3万元的罚款,同时其法定代表人何月斌被罚人民币5万元。
综观我国目前的畜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近年来企业效益并未达到预期,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在逐年加剧。当前,畜牧行业存在着畜禽养殖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地区养殖总量超过环境容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等问题,畜牧行业可持续发展形势严峻。
武定猪业处罚金额高达159.3万元,神农集团整改披露迅速
2022年2月17日,武定猪业在接受现场检查时,被查出“在2021年6月30日开始投入生产,但无环评要求的堆粪间、固液分离机等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未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被查出“养殖区粪、尿收集于猪舍下方储液池,后直接经管道排入厂内粪水二次中转池,再经管道引至场区西南侧厂界处,经吸粪车拉运至场区西南面距离场区直线距离约800m处的两个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土质坑塘倾倒,现场检查时可见粪污直接渗漏流入下方山箐”,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按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于2022年5月对武定猪业处罚款人民币159.3万元,对法定代表人何月斌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22年4月20日,神农集团就“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发布公告称,事件发生后,集团已立即要求武定猪业按照要求整改,并表示“武定猪业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土坑内部的粪污进行清理,使其恢复原样、消除了污染隐患,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也正按照要求整改中。”
上市猪企一季度经营状况不佳,面临环保与经营双重压力
根据中泰证券(7.680, 0.22, 2.95%)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示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得出,涉及到该笔高额环境罚单的项目为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及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文笔山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额达亿元级别,但目前年度效益均亏损超百万。除此次环境污染的百万行政处罚外,上文所述项目还陷入了其他诉讼赔偿案件中,纠纷不断。
根据各监管部门公开记录,2021年-2022年期间上述畜牧企业的环境违规行为也不在少数。例如温氏股份多家子公司因“沼液储存池损坏,现场发现有沼液外排痕迹”、外排废水超标、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原因被多次处以罚款;天邦股份多家子公司因“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等原因被处以罚款。而正邦科技各子公司同样涉及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在其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受到共计超500万元的环境行政处罚。由此看来,行业内各企已面临着环保和经营的双重压力。
畜牧业污染问题层出不穷,亟需调整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如今,我国畜牧业发展迅速,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层出不穷。例如畜禽养殖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部分地区养殖总量超过环境容量,加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畜禽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对环境空气、水源、土壤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疫病。根据近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的占比有所上升,畜禽养殖业COD、总氮、总磷的排放量较大。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提出,要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但近年来,因采用自然渗透和蒸发的坑塘方式,处理和排放养殖废水而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常常引发社会问题,如由于恶臭或水污染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民事纠纷。环境问题已成为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推动产业健康发展,首先需要观念的转变。ESG(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Governance公司治理)作为企业投资与评价标准的重要理念,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表明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科学化、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性,而信息披露,则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2022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并自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工作指引》强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其中,披露内容应包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格式准则》),已于今年2月8日起施行,明确了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主体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范要求。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及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被确定为应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主体。
产业发展的纠偏道阻且长,信息披露也仅是各企业表明态度的第一步。畜牧行业在企业经营流转与污染“常态化”两座大山的压力之下,面对持续亏损的趋势,若顾一弃一,只会带来经营的恶性循环。
伦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亚力克斯?爱德蒙在其著作《蛋糕经济学》中称,企业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苦苦追求,往往实现不了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需认识到,经营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履行实则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统一关系。可持续发展,必定建立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的可持续基础之上。
自2021年起,澎湃新闻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动态榜单。其旨在基于环境大数据,披露环境污染问题,推动企业践行环境责任,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发现绿色投资机会,完善ESG责任投资体系,以市场动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的数据包括上市公司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环境信息,包括环境监管记录、排污许可限期整改、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正面清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等信息,以及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注:上市公司绩效分值基于纳入计算的关联企业动态环境绩效分值及其持股比例加权计算而得。企业动态环境绩效分值是蔚蓝地图根据企业的环境监管记录统计分析而获得,是以环境合规为主、结合环境管理能力和节能减排表现等信息,对企业进行的量化环境绩效评分。企业动态环境绩效原始分值为0,当企业发生环境违规问题时,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及发生时间扣减相应分值,根据违规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扣减的绩效可以得到相应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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