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发布每个县52万元
为调动海南各市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海南省财政厅公示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奖励资金为中央切块下达海南,由海南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的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8号),此次分配的省级统筹资金为163万元。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的统筹奖励资金额度,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一是优先保障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保障要求。落实中央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确保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总体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或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
二是剩余奖励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依据《海南统计年鉴》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度数据,按照各县近一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占比,并分别赋予50%、25%、25%的权重计算各县权重占比。
依据每个县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原则,按照各县权重占比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奖励县。奖励县数量及金额根据当年中央切块下达海南奖励资金规模确定。
当年已获得中央直接奖励资金支持的县,不再给予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支持。
奖励资金分配结果为: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省级奖励资金26万元,分配给海南临高县、保亭县、白沙县、琼中县、五指山市5个脱贫县,每个脱贫县5.2万元;剩余资金137万元,根据因素法测算,澄迈县排名第一,建议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37万元奖励给澄迈县。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