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有举措猪肉价格稳

10月12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盘州市农业农村局、盘州市翰林街道翠屏居委会联合组织峰景华庭农贸市场35户猪肉经营户召开猪肉价格约谈会。会上,严肃告诫猪肉经营户不得借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售卖猪肉的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执法人员向与会猪肉经营户解读了近期贵州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曝光的猪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警示猪肉经营户要诚信经营,不哄抬价格,守好法律法规底线,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向各经营户发放了《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约谈会现场约谈要求,各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坚持守法经营,认真执行价格政策,猪肉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经营者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虚假和不实信息,引发社会恐慌、百姓哄抢等不良秩序。严禁私屠滥宰,禁止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与会猪肉经营户签订《疫情期间市场主体价格规范承诺书》,慎重承诺:决不趁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自觉维护正常的猪肉市场价格秩序。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邓倩编辑 钟齐二审 肖阳三审 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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